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二条 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第三条 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第四条 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技术指导委员会鉴定。
第五条 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配合经营部的各类营销工作。
第七条 组织各科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第八条 调查及处理因医疗技术、质量引起的医疗纠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