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检验单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配合临床医疗工作,根据临床需要增加新的医学检验项目。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报告单,做好登记,双签字后发出报告。
4、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
5、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
6、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核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7、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8、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的空气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