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精神病医院是经县、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报省卫计委备案,市卫生局批准,由县人民政府设置举办的医疗机构,开设门诊和住院,设置内科,医疗影像科(心电图、B超、DR)、医学检验科、以及脑血流图、脑电图、精神科、药剂科等业务科室,医院按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置建设,卫生技术人员70余人,已经聘用相应类别和专业的精神病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各专业医护药技人才队伍,达到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标准条件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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