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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现就2022年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新区21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11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1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面试、线下资格复审形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4.本公告发布时,已与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健康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8日8:00至8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系统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6:00。
3.材料清单
(1)《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像素不得低于412*531);
(4)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等,所有验证码有效期需至少至2022年8月30日];
(5)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6)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中起点)”的岗位,需上传高中毕业证。
4.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此次招聘全过程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同一岗位要形成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
新区卫健局组织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报送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三)面试考核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事项在“健康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在“健康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新区卫健局组织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
在职报考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的,视为资格复审环节不通过。
因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参加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员,若无可递补人员,直接取消或缩减该岗位。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具备参加体检环节的资格,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健康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
体检在新区卫健局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区卫健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体检,若无可递补人员,直接取消或缩减该岗位。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健康金普”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岗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详见附件1“备注栏”);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因未能录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0日(含8月30日)。
2.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3.《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涉及的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人员以及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均指执业级别的医师,助理级别的医师不予受理报名。
4.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等环节)随时关注“健康金普”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指定公众号关于通知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本次招聘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后果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7.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监督电话:**。
请扫下方二维码报名
岗位识别码 | 用人部门及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对照学科代码及专业名称)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备注 |
001 | 消化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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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呼吸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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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心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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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 神经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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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 肾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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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 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4 | 全日制本科 | 相应学士 | 本科: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仅限2021、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医师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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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普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外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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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 胸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外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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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 神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外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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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 | 相应学士 | 本科: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仅限2021、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医师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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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 妇产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妇产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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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 耳鼻喉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眼耳鼻咽喉科专业或耳鼻咽喉科专业;2021、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医师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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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 医学影像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医学影像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2021、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医师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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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 超声科诊断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2021、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医师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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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 病理科诊断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医学检验、病理专业;2021、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医师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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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 检验科技师 | 专业技术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无限制 |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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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 中医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中西医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须为中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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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 康复医学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无限制 |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若医师执业证已注册,执业范围须为康复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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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 康复医学科治疗师 | 专业技术 | 6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大专: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应为医学院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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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 临床护士1 | 专业技术 | 8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中起点) | 无限制 | 大专:护理 | 2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仅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需获得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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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 临床护士2 | 专业技术 | 5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中起点) | 无限制 | 大专:护理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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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 助产士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中起点) | 无限制 | 大专:护理、助产 | 35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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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 计算机中心工程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 | 相应学士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行业项目实施和运维工作经验 | 具有中级及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
024 | 财务部会计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会计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具备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
025 | 人事科专干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士及以上 | 本科:人力资源管理 | 30周岁及以下 | 无限制 | 无限制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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