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临床医学 青墩卫生院 1 护理 青墩卫生院 1
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招聘单位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现场初审后提交。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2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局505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咨询电话:**、66691261。
2、笔试
按招聘职位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各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不能降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分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11月6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3年11月5日下午3︰00—6︰00时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医学类专业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护理专业以技能操作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的合计分数,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招聘职位按笔试和面试的合计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亭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计划
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