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扎实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24〕1号)精神,为充实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受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本次招聘限本地户籍;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镇江市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11日16:00,其他时段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镇江市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请写成“报考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地区对应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邮箱,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丹阳市:309019485@qq.com,电话:**;
扬中市:yzhbzzrsk@163.com,电话:**;
丹徒区:dtwjwrs@163.com,电话:**。
(二)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由招聘地区对应的卫生健康委进行初审,由招聘地区对应的人社局、卫生健康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丹阳市卫生健康委405室(丹阳市凤凰路20号),扬中市卫生健康委506会议室(扬中市扬子西路86号),丹徒区卫生健康委310室(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171号)。
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2024年5月16日10:00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由镇江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2.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岗
01-04岗位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人员须到现场进行签字确认,选定后不得更改。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
六、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应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88912808,88912809
监督举报电话:87050611,8534080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本公告由镇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1:镇江市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部分市(区)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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