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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由南京医科大学自主创办并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2013年9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正式从南京迁址连云港办学。学院依托南京医科大学优质教育办学资源,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医药类本科院校为办学目标。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部分岗位年龄不同要求见需求表,条件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需求表中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一批次)》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制不满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限制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岗位需求(见职位信息栏)
应聘人员应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一批次)》(附件)。
博士研究生全年招聘,不受岗位需求表专业及人数所限,按规定享受事业编制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登录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聘系统(http://zp.nmukd.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招满为止),具体以在线报名系统显示为准。
3.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者如需申请多个岗位,请逐个填报,最多不得超过3个。申请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信息,必须上传能证明个人学历、学位、能力的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相关荣誉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成绩单等)。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689518
联系人:苏老师、熊老师
四、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等相关原始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考核及实施办法
用人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按照一定比例择优进入考核。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考核,考核具体形式、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各批次考核人员确定被录用后,在线报名系统同步更新岗位需求表,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1.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教辅)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
(1)专任教师岗面试分为专业试讲和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专业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表达能力。专业试讲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内容;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其他专业技术岗(教辅)面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动手能力,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2.专职辅导员岗的考核方式主要有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辅导员专项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考核方式提前通知入围应聘者,包括但不限于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办公自动化软件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公示5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工作地点和有关待遇
招录人员工作地点在连云港。博士研究生纳入连云港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下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入职后,根据工作表现和相关人事政策,择优入编。
九、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各阶段学历学位取得情况,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举报电话:**赵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一批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23年1月9日
部门 | 岗位类别 | 需求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方向) | |||||
基础医学部 | 人体解剖学系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 | 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为医学及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
病理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 |
| |
药理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药及相关专业 |
| |
生理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生理学 | 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为医学及相关专业 | |
医学细胞与遗传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基础医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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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 | 教学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药、生物科学及相关专业 |
| |
临床医学部 | 妇产科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人事关系隶属康达学院,临床工作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
儿科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 | 人事关系隶属康达学院,临床工作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 |
神经与精神病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人事关系隶属康达学院,临床工作在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 | |
临床实训中心 | 教学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限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届应届毕业生 | |
| 护理学基础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护理学 | 本硕专业须一致,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护理学部 | 内科护理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护理学 | 本硕专业须一致,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内科护理学教学经验者优先 |
药学部 | 基础化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化学及相关专业 | 有机化学优先 |
药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药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为药学相关专业,能够承担药理学等课程 | |
制药工程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制药及相关专业 | 本科为制药工程专业,能够承担制药工程等课程 | |
药学综合实训中心 | 教学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药学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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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部 | 流行病与医学统计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统计学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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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学与环境卫生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公共卫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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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化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2 | 卫生检验与检疫、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须为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医学、药学 | ||
公共卫生学部实验中心 | 教学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检验与检疫、分析化学、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分析学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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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影像技术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学、生物医学工程、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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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技术学部 | 医学检验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 | 本科须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影像技能实训中心 | 教学辅助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须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医学信息工程学部 | 医学物理与电子技术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 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中共党员优先 |
科技处 | 管理人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药学、生物学及相关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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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 管理人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年龄不超过28周岁,中共党员优先 |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 管理人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心理学相及关专业 | 年龄不超过28周岁,中共党员优先 | |
医务室 | 其他专技人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及相关专业 | 年龄不超过30周岁,须获医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
其他专技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年龄不超过28周岁,限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届毕业生,须获护理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