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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不断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快市直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金华市中医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五医院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其他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户籍不限。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见职位信息栏)
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包括:①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②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③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3.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3日止,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
日以后出生)。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执行。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
(5)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3年应届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践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4月4日17时。登录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4月4日17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4月3日9时——4月4日17时)内的,可再次在4月4日17时前报名并接受
资格初审。
岗位比例: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
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4月15日9时。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②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留学人员提供相当语言水平材料)、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③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身份证复印件;⑤近期免冠1寸彩照;⑥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需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材料,现为金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下一环节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下一环节考试资格,由招聘单位确定,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各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并以规定权重计入总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各岗位总成绩低于65分者,其他单位各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权重如下:单位招聘岗位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医学中心)
各岗位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金华市中医医院各岗位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50%,面试占50%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五医院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医学科技教育管理中心金华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金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
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它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到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hua.gov.cn/)上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招聘岗位 | 人数 | 所学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专业考试科目 |
※儿外科医师(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儿科学 | 35周岁以下 |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425),研究生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25) | 临床医学 |
※儿科医师(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3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
※急诊科医师(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1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
※超声医学科医师(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1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影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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