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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计划4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4.年龄18至35周岁(丽水:1987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哈尔滨医科大学: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中国医科大学:1987年11月3日至2005年11月2日;温州医科大学:1987年11月18日至2005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丽水:1977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哈尔滨医科大学: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中国医科大学:1977年11月3日后出生;温州医科大学:1977年11月18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8.身体健康;
9.未受过处分;
10.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1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下午5:00止。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招聘会时间安排分批次适时组织报名、面试,岗位有空缺的顺延至下一批次使用,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岗位情况将在松阳政府网另行公布。
1.丽水:10月28日
地点:丽水市体育中心
丽水报名截止时间:
现场报名:10月28日下午3:00前
网上报名:10月26日下午5:00前。
2.哈尔滨医科大学:11月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报名截止时间:
现场报名:11月1日上午12:00前
网上报名:10月29日下午5:00前。
3.中国医科大学:11月3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体育馆(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中国医科大学报名截止时间:
现场报名:11月3日上午12:00前
网上报名:11月1日下午5:00前。
4.温州医科大学:11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报名截止时间:
现场报名:11月18日上午12:00前
网上报名:11月16日下午5:0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
线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详见计划表。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其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委培生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的岗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将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并联系招聘单位。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提交松阳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括住院(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原则上还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请留意“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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