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卫生学校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 584

2014-4-30至2014-5-25

已结束

药学、预防医学、妇产科
全职
招聘要求

 

 

2014年山西太原卫生学校6人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同意,太原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药学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

 

内科学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内科学

 

医学信息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医学信息

 

解剖学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预防医学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妇产科学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注:以上招聘人员均为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人员(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

(六)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所报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七)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招聘人员待遇

享受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教育信息网(http://www.tyedu.com.cn)和太原市卫生学校(http://www.tyweixiao.cn)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5月14日-15日持本校报名表(附后)、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或代办人)到本校报名并初审。
 

各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5:1。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本招聘岗位;对个别特殊专业,根据报名情况由领导组研究确定适当放宽比例。

(三)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缴费。

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综合知识考务费50元,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50元,共计110元。

(四)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分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相关知识、时事政治,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学科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个别特殊专业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数确定面试人员。

(五)资格复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本校接受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审核或原件与报考信息不符者取消资格,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百分制,包括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讲课时间2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时间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30%。

具体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本校网站。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核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空缺岗位须递补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由本校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1.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

2.计划生育情况。拟录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遵纪守法情况。拟录用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从事教职人员职业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公示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教育信息网以及太原市卫生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拟录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一)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联系电话:太原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5222512

监督电话:太原市人社局 4030019

太原市教育局 2682488

太原市卫生学校 5222508

太原市卫生学校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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