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康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结合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引进人才33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永康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下称《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以《计划表》内具体说明为准,时间计算至2025年7月29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7月2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职称、荣誉、奖项等涉及的专业须与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2.招考专业、职称、奖项、荣誉等对应的佐证材料,由引进单位负责审查认定及解释。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在《报名表》(附件2)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将《报名表》及报考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计划表》注明的电子邮箱地址,由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审核。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引进单位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由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拉入通知联系群,后续安排将在群内统一发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由市卫健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考试按100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具体考试形式见《计划表》。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市卫健局组织开展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市卫健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择优递补。递补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市卫健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择优递补。递补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人才聘用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一次性安家补助、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事业单位须同引进人员约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足的引进人员须按规定退还相关补助。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引进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需要咨询具体问题,请按照《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纪律、咨询和监督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二)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将在健康永康在线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引进单位联系,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永康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
1、2025年永康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第二批)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9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