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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招聘2025年度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为扎实推进三支队伍建设,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的结构,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提前招聘2025年度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总计划数为75人,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相应岗位条件的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医疗实践能力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单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2.现场报名。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带领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会,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根据相关高校招聘会安排。
报考人员需提供《江山市招聘2025年度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明、岗位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等材料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
(二)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1:5及以上的岗位须经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按笔试后确定的名单及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4及以下的岗位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总成绩为100分,开展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未开展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社保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共两批次,时间暂定2025年1月、2025年4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入围考核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在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前,本次招聘方案中如有部分岗位没有招聘到位的,缺额数列入公开招聘。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具体招聘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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