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人才招聘简章
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十堰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人才招聘岗位表
博士不受招聘专业和人数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5.研究生学历人员英语CET-4级及以上;留学人员提供相应外语成绩证明,TOEFL(托福)85分及以上,IELTS(雅思)6.5分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起点学历均为高中毕业,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阶段不含“中起本”、“专升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以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博/硕研究生均为统招全日制本科起点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临床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首次考试通过,资格审核时提供首次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毕业生入职时提供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明)。
4.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十堰市人民医院2026年人才招聘岗位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现役军人、十堰市(含所属各县市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十堰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发放30-60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25-50万;年薪保底25万元,保底3年。硕士研究生入职后,保底年薪12万以上。(可与十堰市引才福利政策同时享受)
2.享受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福利政策。博士研究生提供140平米以内的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承租的住房,并连续三年给予博士研究生补贴8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提供100平米以内的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80%购买承租的住房,并连续三年给予硕士研究生补贴2万元/人/年;同时在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及城镇落户上均享受十堰市的引才福利政策(以十堰市委组织部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3.博士来院考察,可核销往返路费、住宿费。
四、应聘方式
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联系方式:**李老师、王老师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具体招聘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