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现招聘编制外精神科医师2名、精神病社区防治科工作人员1名、财务科收费人员1名、维修工程师1名、运营管理组工作人员1名,科教科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要求
1、精神科医师(2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精神科专业规培证。
2、精神病社区防治科工作人员(1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专业(公共卫生专业需要研究方向为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3、财务科收费人员(1名)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维修工程师(1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学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名称:电子技术或机械电子、电子工程)。
5、运营管理组工作人员(1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金融学专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6、科教科工作人员(1名)
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内科学、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材料不齐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方式应填写本人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务必真实有效,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有意者请填写《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岗为位名称+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投至syy2656582@163.com。
联系电话:**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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