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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公告
根据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24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8月25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顺序视报名人数确定。第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选。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现场技能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临床经验、实际操作能力等,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收取考务费40元,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新聘人员与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试聘用诚信档案。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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