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南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专业技术人员6名。
招聘岗位:详见《江南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或者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
(1)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5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然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5日09:00至10月09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wxjdfy.vhzhaopin.com/,具体报名操作详见《云招聘操作手册》(附件3)。
(二)资格审核
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1.资格初审
(1)医院将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关注本人邮箱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相关通知。若因未能及时关注退回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或被退回修改后未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2.资格复审
医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涉及复审的相关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考核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同时选择多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
3.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5.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资格系统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四)缴费确认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仍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三、考核
(一)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其中招聘岗位要求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是招聘人数的5倍及以上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人员5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2.成绩计算: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致进入面试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3的,笔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及时启用相关专业备用题,组织同分人员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官网查询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的岗位,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官网查询最终考核成绩。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负责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经院招聘工作小组确认、在医院官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满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聘用手续。
(三)拟录用考生若因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应经本单位决定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根据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递补录用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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