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986年 101-500人 公立医院 (三级)

5人

 53

2026.10.15-2026.10.22

即将报名

放射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眼科医生、辅助生殖医生、超声科医生
全职,社招
本科起
招聘要求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四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四批)》(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日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liaoningfy.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2日10时。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nsfbyrsk@163.com,邮件及文件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我单位将在72小时内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补充本人报名资料,或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会将审核结果信息通过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报名人员,然后电话联系合格人员提交原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核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liaoningfy.cn/)发布。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核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审查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核相关事宜和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liaoningfy.cn/)发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liaoningfy.cn/)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liaoningf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31456012

纪律监督电话:024-31455705

1: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四批)

2: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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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四批)下载预览
  • 附件2、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下载预览
  • 所有附件发我邮箱
    53222521523@qq.com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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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4-31456012
  • www.lnsfybjy.com/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导航
  • 单位简介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暨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临床医疗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立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始建于1986年,1991年6月正式开院。经过30余年的变革历程,已发展成为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以诊治妇产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三级妇幼保健院。

    全院占地面积3.8万m2,目前已投入使用业务用房面积3.5万m2,首批开放床位300余张。全院职工39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4%,高级职称73人,博士研究生6人。

    医院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全程服务,设置妇科(妇一科、妇二科)、产科、乳腺科、儿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康复与心理行为科(儿童情景训练中心)、口腔科、眼耳鼻喉科、中医科、麻醉手术科、急诊科、超声诊断中心、中心实验室、放射科、妇保指导科、儿保指导科、信息管理科等30多个临床、医技、保健科室。目前医院辅助生殖中心已建设完成,筹备开展夫精人工授精和****人工授精技术。

    此外,我院是多个专业和学科的技术牵头单位,如辽宁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辽宁省听力筛查中心、辽宁省两癌检查诊治培训中心、辽宁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中心、辽宁省残疾儿童诊断康复中心等等。是辽宁省中医药大学、沈阳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基地。

    医院建立了以省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保障全省各项妇幼指标持续向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十四五”期间,医院将全面启动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建门诊综合楼、住院医技综合楼,不断提升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及急诊急救等专科能力,更好地发挥全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将始终坚持以服务好妇女儿童两个人群为中心,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医院在全国妇幼健康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努力建设特色优势突出的全国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东北区域妇女儿童诊疗中心。

    别名: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

    本单位职位

  • 护理、助产、精神科医生、产科医生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7.31-2026.8.7
  • 放射科医生、眼科医生、皮肤科医生、超声科医生、麻醉科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6.26-2026.7.2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17
  • 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10
  • 2026年编外 (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面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10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第一次)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1
  • 2026年编外 (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1
  •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公示

    发布时间:2026.5.19
  • 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5.14
  • 康复治疗师、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病理科医生、心功能科医生、放射科技师、女性健康整复中心康复师、护理、助产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5.9-2026.5.16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 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4.28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4.17
  • 放射科医生、眼科医生、产科医生、耳鼻喉科医生、药剂科药师、辅助生殖女科医生、辅助生殖实验室技师、病理科医生、产科护理人员、信息科工程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4.10-2026.4.16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拟聘人员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6.3.25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3.3
  •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2.25
  • 小儿外科医生、儿童康复与心理行为科医生、药剂科、网管科工作人员、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2.6-2026.2.12
  • 辅助生殖实验室技师、辅助生殖女科医生、放射科医生、耳鼻喉科医生、眼科医生、中医科医生、药剂科药师、病理科医生、女性健康整复中心医生、信息科工程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2.5-2026.2.11
  • 妇产科护理人员、辅助生殖实验室技师、辅助生殖女科医生、口腔科医生、放射科医生、耳鼻喉科医生、眼科医生、药剂科药师、精神科医生、信息科工程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1.3-2025.11.7
  • 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8.20
  • 2024年编外(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公示

    发布时间:2025.7.8
  • 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7.2
  • 公共卫生医生、超声科医生、小儿外科医生、审计科工作人员、儿童康复与心理行为科医生、女性健康整复中心医生、妇科医生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2.19-2025.2.25
  • 2024年编外(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第一批)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0
  • 妇产科医生、小儿外科医生、病理科医生、放射科医生、整形外科医生
    硕士起 全职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2.12-2024.12.19
  • 2024年编外(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0
  • 2024年编外(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面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7
  • 2024年 编外(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5
  • 2024年编外(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等事项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 妇科医生、超声科医生、整形外科医生、内科医生、儿科医生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16-2024.4.25
  • 小儿外科医生、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人类精子库医生、辅助生殖中心医生、放射科医生、甲状腺乳腺外科医生、病理科医生、中心实验室检验技师、眼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超声科医生、药剂科药师、信息管理科工作人员、党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医务科工作人员、基建办工作人员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2.19-2024.2.23
  •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派遣制)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
  • 关于发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3.6.26
  • 妇产科、麻醉科、超声科、中医科、财务科
    不限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2.9.8-20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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