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人

 2148

2024.5.13-2024.5.18

已结束

护理、康复科、药学部、质量考核办、办公室
全职,社招,应届生
大专起
编外
招聘要求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6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zp.ycwsjk.cn/zhaopin/index.html及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513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531日。

7.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411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5138:00--51817:3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zp.ycwsjk.cn/zhaopin/index.html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原始的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人选。护理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考试时,考生需自备白色工作服(无学校标识)、护士帽、口罩等物品。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2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和医院院务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4年毕业生于20248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卫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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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于1959年,2016年被确认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主要承担精神病患者救治、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培训及督导、优抚精神病患者的诊治康复、“三无”精神病人及“流浪乞讨”智障病人的医疗救助和强制医疗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等多项公益服务职能。目前核定床位450张(市政府已确定对我院进行异地新建,投入约6.09亿元左右,总占地面积106.8亩,总建筑面积约7.05万平米,精神科床位600张,综合床位200张)。现有职工总数334人,其中卫技人员269人,具有高级职称81人。
    医院目前设有精神科、神经内科、癫痫诊疗中心、医学睡眠科、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疼痛科、康复科等临床科室,其中精神科为盐城市临床重点专科。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挂牌成立了“盐城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盐城市心理咨询中心”、“市四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盐城市惠民医院”等。2022年8月份,经市委编办批准增挂“盐城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牌子。
    医院与江苏省精神卫生中心及各县(市)区精神卫生机构成立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医联体,成立姚志剑博士团队(抑郁症)及狄晴博士团队(癫痫病)2个名医工作室。先后组建了医学睡眠诊疗中心、癫痫病诊疗中心,并被评为全国首批“一级癫痫中心”,先后被选入“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盟成员单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精神医学专科联盟”成员单位,获批“盐城市精神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顺利通过“省健康促进医院”评审,先后获得省“平安医院”、“江苏省公共突发事件心理救援先进集体”、“盐城市医疗和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精品单位”、“盐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1年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状”、“省文明单位”、“先进基层组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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