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

 60

2025.6.28-2025.7.4

报名中

规培:口腔颌面外科学
提供规培
本科起
招聘要求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文件精神,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委托,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制度试点工作总体安排,中国医师协会对心血管病学、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内科危重症医学、内科老年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普通外科学、外科危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学、儿科麻醉学和口腔颌面外科学共10个试点专科开展2025年招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时间及名额分配

试点专科招收工作于20256月启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5253号)中各省专培招收计划数,及上一年度各省报送的专培招收需求,中国医师协会制订《2025年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名额分配建议》(详见附件1)。

二、招收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主要招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培的临床医师,专培招收来源见表1。以往未参加过住培但已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根据工作需要、取得单位同意后,可自愿申请参加专培,申报专科应与本人所在的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试点期间,主要招收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培训基地本单位的培训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面向社会招收。不得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的违约医学毕业生。开展专培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含培训对象和骨干师资培训),请有需求的省份主动联系东部省份,中国医师协会予以协助对接。

三、招收工作安排

(一)简章上传

各专科基地应于623-24日将招收简章上传至“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t.ccgme-cmda.cn),招收简章中应明确培训对象在培期间待遇及待遇发放标准;

各培训基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627日前依次完成审核及复核。经过省级复核通过的招收简章方能被申请者查阅。

(二)注册报名

拟参加本次招收的申请者应于628-74完成实名注册及报名。登录“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https://www.ccgme-cmda.cn/pole-portal/#/home)点击首页中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栏,并在其中<基地招收简章查询>模块查看各地招收简章,并扫描界面浮窗中报名二维码登录“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与申请者注册报名同步开展。各专科基地、培训基地须在78日前依次完成初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710日前完成复核。只有通过省级复核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收考核。

(四)招收考核

各培训基地(考点)应于711日前完成招收考核考前准备工作,包括下载理论考核专用软件并完成测试,完成理论考核远程视频监考环境的准备及测试,准备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有关题目等。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须参加专培招收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考核及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理论考核形式为网络计算机在线闭卷考核,时间统一为714日上午9:00-11:00,考核题目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命制;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14日下午,由各培训基地具体实施。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于714日指导本省培训基地按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招收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开展考核工作。

各专科基地应于715-21日在管理平台完成本专科基地考生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分数录入。

(五)首批录取

首批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722-24日,各专科基地应根据实际招收考核情况在管理系统对申请者择优录取,并由培训基地进行审核,录取结果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生效。首批录取结束后,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五)调剂补录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725-29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省总招收计划数前提下,在管理系统对本省各培训基地(专科基地)招收名额进行调整分配。

未被首批录取且选择接受调剂的考生可于730-83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全国空余招收名额情况并发起调剂申请。

补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84-8日,各专科基地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管理系统对调剂申请者择优录取,并由培训基地进行审核,补录取结果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生效。补录取结束后,调剂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补录取情况。

(六)报到确认

所有被录取人员应于828日前,根据被录取培训基地的要求,及时前往报到。各专科基地或培训基地应于830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培训对象的报到确认。报到确认数据将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作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四、招收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培训基地应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培训协调领导机制,明确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任务,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落实专科基地主任负责制,根据各专科培训内容与标准,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规范实施,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招收管理

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抓好招收到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培训基地的招收简章除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和薪酬待遇等基本要素外,还要明确基地的质量保障措施等。逾期2周未报到者,培训基地可不予录取。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专培。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应与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就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要求与待遇等事宜。培训协议应当在培训对象报到后两周内签订(协议样式见附件3

(三)保障补助经费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对专培工作予以每名培训对象每年3万元的补助,由培训基地参照住培经费用途统筹使用,向来自中西部地区的跨省代培对象、本省域边远欠发达地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的培训对象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适当倾斜。

(四)宣传相关政策

各培训基地应关心爱护培训对象,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做好政策解读,适当进行宣传工作,确保专培制度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试点专科委员会联系人

1.心血管病学:冯敏**

2.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丛鲁红**

3.内科危重症医学:李宏亮**

4.内科老年医学:邓琳子**

5.新生儿围产期医学:宋韵卉**

6.普通外科学:何静**

7.外科危重症医学:李宏亮**

8.神经外科学:胡微微**

9.儿科麻醉学:朱波**

10.口腔颌面外科学:邱天成**

(二)中国医师协会专培部

封旭**李黎01063315283

(三)专培报名平台及管理系统技术咨询

薛立**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附件

中国医师协会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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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口腔医院)是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是广西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医疗、保健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与考官培训基地(口腔类别)。1935年始建口腔科,1978年设置口腔医学专业,1983年成立口腔医学系,1985年获口腔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2年开始招收留学生。1993年建立附属口腔医院,2000年获全国首批口腔医学临床硕士学位授予点,200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8年获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获口腔医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西口腔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现有临床医技科室21个,住院病区3个,口腔综合治疗椅233张,开放病床104张,2019年门诊量逾30万人次,住院病人逾2300人次。医院多项技术处于广西甚至全国领先地位,2014-2019年连续六年荣膺中国“最佳专科医院”提名。

    学(医)院占地面积9387.5平方米,医疗、教学用房建筑面积24080.83平方米,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口腔医学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优质专业,入选广西“一流学科”,形成了口腔医学本、硕、博完整的招生体系,并招收国际学生。学(医)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95人,其中高级职称76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导师29人,博士29人,硕士17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1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名、香港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1名、广西八桂学者1名、广西特聘专家1名、广西优秀专家2名、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3名、广西杰出青年基金入选者1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名。担任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1名,各主干学科专业委员会常委14名、委员29名。聘请院外客座教授28名。形成了一支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适应学科发展定位、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具有良好发展潜能的师资队伍。

    学(医)院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主席单位,连续10年成功举办六届“中国—东盟国际口腔医学交流与合作论坛”论坛;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柬埔寨口腔医疗合作探索”“中国—老挝口腔医疗合作探索”项目,国家教育部“丝路‘1+1’中国—老挝口腔医学教育援外项目”“丝路‘1+1’中国—柬埔寨口腔医学教育援外项目”等,在东盟各国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威望。学院秉承“国际化、精英化”的教学理念,先后与欧美日、东盟及港澳台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荷兰奈梅亨大学、柬埔寨卫生科学大学、台湾台北医学大学、台湾高雄医学大学、台湾中山医学大学等院校分别缔结为友好学院,每年互派师生交流,积极构建国际化教育教学平台,逐步实现口腔医学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定位。先后引进德国KAVO仿真头模系统、DDS-100数字化牙科临床技术引导及升级系统、荷兰MOOG虚拟牙医培训系统等先进教学设备;积极打造口腔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标准化口腔临床技能模拟实践教学培训基地;自主开发自助式高清多媒体教学视频录播系统、口腔医学网络考试平台、3D高清实时手术直播平台等;开展校企合作,设立校内教学标准化口腔诊所。创建的“临床实践技能实习前无缝对接培训教学”模式,得到全国同行专家认可,荣获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历届本科生就业率达100%,口腔执业医师考试一次性通过率在全国188所口腔医学院校排名前十(最好成绩位列第三)。

    学(医)院实施“科研兴院”战略,以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西分中心、院士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广西口腔颌面修复与重建研究重点实验室)、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西颅颌面畸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颌面外科疾病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为平台,针对广西常见口腔疾病,结合学科前沿开展科研工作。目前,已形成牙颌面畸形、缺损整复临床与基础研究,头颈肿瘤发病机制与治疗研究,口腔疾病微生物与抗感染免疫研究,口腔疾病防治研究,纳米抗体研究,干细胞研究等稳定且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学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1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1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1个。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9项,国家国际合作专项1项,“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项目1项,973子课题1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子课题2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专项基金2项,共获科研经费三千余万元。发表SCI论文120多篇;申请专利36项,授权8项;先后获科技成果奖18项,其中广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和三等奖4项、首届中华口腔医学研究创新奖1项、广西青年科技奖1项、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一等奖5项和二等奖3项。近年来学(医)院参编全国高等院校统编教材及专著共18部,全面涵盖口腔医学专业主干课程,在口腔业界影响力显著提升。

    学(医)院坚持以“公益”为己任,迄今为止,共承担有13项政府口腔公共卫生项目,覆盖面惠及全区近109个县、市、区,在全区基础口腔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项目工作的计划和实施、质量监控等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和工作,探索了一条符合广西口腔公共卫生的模式,为全区口腔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8年,学(医)院获批建设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占地253.18亩,作为自治区重点项目立项,未来将建成为“辐射东盟”的国际化口腔医学教育、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医学研究及职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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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住培: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颌面影像科

  •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
    1、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3、歙县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歙县分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4、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5、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第一临床学院、原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8、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北医院)

    9、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10、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11、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婴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大学附属广州妇女儿童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1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

    16、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17、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18、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中心医院、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

    19、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20、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2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

    2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4、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5、金华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金华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

    26、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产医院)

    27、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8、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29、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30、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华侨医院)

    31、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3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福建省口腔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州市口腔医学院)

    3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3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3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36、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37、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3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立妇幼保健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

    39、天津市口腔医院(南开大学口腔医院)

    40、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4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4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4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4、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45、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肝胆病医院)

    46、北京医院

    47、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妇产医院、广西儿童医院、广西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研究所)

    48、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9、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50、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5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立温州第一医院)

    5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54、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5、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56、河北省人民医院

    57、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东省胃肠肛门医院)

    58、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59、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保定市临床医学院)

    60、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6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大学附属妇产医院)

    62、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大学儿童医院)

    63、安徽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省儿童医院、安徽省儿科医学研究所)

    64、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西安交大附属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65、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66、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67、甘肃省人民医院

    68、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9、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7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7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72、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儿医院)

    73、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第五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河北省儿科研究所)

    7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75、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6、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7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8、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院、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

    79、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80、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81、北京协和医院

    82、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湖北省口腔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8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84、河南省人民医院

    85、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86、深圳市人民医院(暨南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7、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天津市脑系科中心医院)

    8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大学人民医院)

    89、中日友好医院

    90、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宁波市红十字医院)

    91、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92、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三医院)

    93、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市心脏中心)

    9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95、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96、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甘肃省儿童医学中心、甘肃省妇产科医院)

    97、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98、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协和医院)

    9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

    100、河南省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郑州医院)

    10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102、青海省人民医院

    10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妇幼保健院)

    104、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5、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106、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107、天津市人民医院(南开大学人民医院)

    108、西安市儿童医院(陕西省儿童医学中心、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西安儿童医院)

    109、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10、绍兴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绍兴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11、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院)

    11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113、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114、济南市儿童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

    115、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116、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

    117、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18、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119、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120、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

    12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122、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123、安徽省立医院(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心脑血管医院、安徽省脑科医院、安徽省肿瘤医院)

    124、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辽宁省口腔医院)

    125、浙江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浙江医院)

    126、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127、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128、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9、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130、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31、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

    132、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共13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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