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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2024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针灸科医师、精神科医师、眼视光技师、医务管理、运营管理、收费会计、东院区信息工程师等岗位工作人员9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具体工作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12日
报名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方式二选一: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应聘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到**@qq.com邮箱,网上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在考试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初面
初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初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3的,按照1:3的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1:3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理论+操作技能考核
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考核,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终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录用办法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预录人员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若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应届规培学生若在2024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规培考试合格证明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规培毕业生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落实相关待遇。
招聘全过程接受本院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院纪检监察部8637032。
招聘咨询电话:8637029、8637028。
十堰市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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