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乡村医疗人才队伍,我省面向2024年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75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4年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村卫生室。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岗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浙江省“定向培养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明确不得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注册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19日12:00—7月29日12:00。
(2)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线上报名。
手机端:应聘人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图),关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招聘平台”中点击“大学生村医”,进入“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报名界面;
电脑网页端: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网页登录“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http://dxscyzp.yimijob.cn/),进入报名界面。
浙医聘二维码
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个月以上)、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如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请一并上传。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选择意向岗位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规定时限内仅注册未选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7月25日12:00—7月29日18:00。
(2)方式:应聘人员资格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在线审核,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确认考试。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8月1日12:00。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浙医聘”公众号或电脑网页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完成考试确认。应聘人员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8月3日9:00—8月5日9:00。
应聘人员确认参加考试后,通过“浙医聘”公众号或电脑网页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严格落实准考证明确的有关事项。
(二)笔试
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者若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且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的80%(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则淘汰,初定于8月5日上午在杭州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未入围人员如所报考市、县范围内有岗位空缺,且报名时明确服从调剂的,可根据调剂志愿,在市域或县域内调剂,调剂仍按照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岗位。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由各设区市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报考同一乡镇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履行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职责。
三、相关事项说明
1.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所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除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入职后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统一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受聘人员在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本次招聘,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咨询电话: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人才处)**
技术支持:400-680-1185(按“3”转浙医聘)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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