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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医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无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行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1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共计划招聘22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24:00前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期间发送报名材料到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报考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二)报名材料要求
《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均以“本人姓名+材料内容”命名,并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至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将以邮箱形式回复“审核通过”并发送微信群二维码,审核通过者需进报名微信群,后续考试安排等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通知。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并通过电话或微信群告知。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六)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事业编制管理。经考试、考察、体检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微信群消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商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6日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及条件 |
临床 | 4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中医 | 4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护理 | 5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药剂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