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1989年 501以上人 公立医院 (三甲)

11人

 514

2026.8.13-2026.8.24

报名中

视光中心、内科、护理部、信息与数智管理中心、眼科研究所
全职,社招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实施方案

为满足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课程表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出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10:00至2026年8月24日16:3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报名须知》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人:殷老师

报名邮箱:ydykzhaopin@163.com

(二)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专业需同毕业证上一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产生的相关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于不符合医院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具体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如按上述1:3的比例确定名单后,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多名应聘人员,则多名应聘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之比达不到1:3时,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考察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未经医院同意且应聘人员未在要求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由政治把关审察、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和工作考察三部分组成。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考量依据之一,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录用。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六)公示与录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ykzhaopin@163.com。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规行为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应聘人员在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被查明进行不实承诺的、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监督电话:**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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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计划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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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殷老师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22-86428834
  • www.tmueh.com.cn/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1号导航
  • 单位简介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原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创建于1989年,前身是世界人工晶体中国天津培训中心,是由国际友人捐资建设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是天津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学博(硕)士点、眼视光学博(硕)士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流动站。医院目前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分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眼科基地,全国级干眼示范指导中心、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干眼与眼表疾病分中心、天津市第五期重点学科、天津市医学重点学科、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天津市眼部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市分中心)、天津市眼科生物样本库、天津市眼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天津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中心、光明中心指导中心、产业转化合作基地、天津市眼健康科普基地、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天津市卫健委第三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眼科学高峰学科群成员单位。
      2021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视光医学和眼视光学两个专业获批国家******本科专业建设点。眼视光医学和眼视光学专业于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A+层次专业。
      2023年,“一站式玻璃体腔注药中心集中管理模式的应用”荣获全国“卓越案例”称号。
      2023年,荣获“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称号。
      2025年,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5年,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医院现有建筑面积2.4万余平米,开放床位120张。医院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天津市授衔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首届天津名医、天津市高校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一批知名的专家学者及博硕士研究生导师。
      医院年诊疗人次六十余万,年手术量约3.5万例。现有临床科室12个:白内障科、青光眼、屈光与角膜病科、眼底病外科、眼底病内科与神经眼科、眼外伤科、眼整形与眼眶病科、斜视与小儿眼科、葡萄膜炎科、视光中心、中医眼科、眼科专病联合诊疗中心。特色门诊15个:屈光白内障(花眼)门诊、青光眼早期筛查门诊、干眼门诊、高度近视门诊、花眼(角膜激光矫正)门诊、角膜病与移植诊、近视激光治疗科门诊(屈光手术)、圆锥角膜门诊、黄斑门诊、糖尿病眼病门诊、眼美容中心、葡萄膜炎与免疫眼病诊、视光中心、老年眼病防治门诊、眼专病联合诊疗门诊
      我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办院宗旨,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自1989年建院以来,被患者誉为医疗行业的“一方净土、一潭清水”。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宗旨:“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愿景:成为中国复杂眼病权威治疗中心,世界眼科机构20强之一。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院训:仁爱·传承·创新。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使命:让人人都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
    别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研究所、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本单位职位

  • 2026年自主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6.7.14
  • 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8
  • 2026年自主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4
  • 2026年自主招聘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及面试安排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4
  • 2026年自主招聘笔试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6.5.27
  • 住培:眼科
    本科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5.6-2026.6.16
  • 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6.5.6
  • 2026年自主招聘现场笔试安排
    公示

    发布时间:2026.4.30
  • 2026年自主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6.4.28
  • 视光中心、中医眼科、眼外伤科、近视激光治疗中心、眼底病内科与神经、眼科、药剂科、特检科、护理部、信息与数智管理中心、科学技术科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6.3.30-2026.4.9
  • 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及现场考核安排
    公示

    发布时间:2026.3.11
  • 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6.3.11
  • 内科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2.22-2025.12.31
  • 临床科室、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与视觉工程研究中心、眼科专病联合诊疗中心、眼科研究所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2.22-2025.12.31
  • 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
  • 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总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1
  • 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7
  • 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安排
    公示

    发布时间:2025.9.3
  • 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5.9.2
  • 纪委办公室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8.8-2025.8.19
  • 眼科医师、视光中心、眼科教研室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8.8-2025.8.19
  • 2025年自主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8.5
  • 2025年自主招聘总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5.7.2
  • 2025年自主招聘面试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5.7.2
  • 2025年自主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公示

    发布时间:2025.6.20
  • 2025年自主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5.6.20
  • 2025年自主招聘笔试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5.5.13
  • 住培:眼科
    本科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5.6-2025.6.16
  • 2025年自主招聘笔试须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7
  • 2025年自主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一)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4
  • 白内障科、眼底病外科、屈光与角膜病科、眼整形与眼眶病科、眼底病内科与神经眼科、视光中心、麻醉科、护理部、检验科、宣传科、教学科、审计科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3.6-2025.3.17
  • 眼科医师、视光中心、眼科研究所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2.13-2024.12.24
  • 2024年自主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公示

    发布时间:2024.7.10
  • 2024年自主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4.7.10
  •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笔试成绩
    公示

    发布时间:2024.6.18
  • 眼科医生、特检科(派遣)、护理部、麻醉科、行政管理、医政科、教学办公室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10-2024.4.17
  • 住培:眼科
    本科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7-2024.5.7
  • 视光中心、青光眼科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3-2024.4.16
  • 眼科医师、眼科研究所、视光临床教研室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2.1-2024.2.29
  • 2023年第二批自主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3.8.3
  • 眼科研究所、眼整形与眼眶病科、护理部、特检科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7.10-2023.7.23
  • 眼科医生、近视激光治疗中心、药剂科、感染科、临床护理、行政管理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2.13-20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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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培/住培
  • 1、住培:眼科

  • 2、住培:眼科

  • 3、住培: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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