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

1986年 101-5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二甲)

1人

 426

2023.10.7-2023.10.9

已结束

中医师
全职
硕士起
有编制,现场报名
招聘要求

2023年下半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31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9名,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107日至2005109日期间出生),取得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107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107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3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4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107-10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公共卫生中心),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下半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报名表》上照片需为清晰规范彩色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报名表》上证件照同版的jpg格式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我区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5.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1010日(8:30-11:30)。

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陈述申辩。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代码为02-0311报名成功人数不足相应岗位招聘人数3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日期详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免除笔试环节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面试、递补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人。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环节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除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3年下半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下半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档案托管证明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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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位于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畔,素有“淮上明珠”、“鱼米之乡”、“中国蟹都”之美称,是水乡特色鲜明、宜人宜居的生态湖滨城市,宁连高速穿境而过,水陆交通十分便捷。
    洪泽区中医院始建于1986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于一体的,中医特色明显、中西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先后荣获“县域慢病健康管理中心试点建设单位”、“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江苏省节能示范单位”、“洪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区文明单位。
    医院基础设施完善,院容院貌优美。医院占地面积16.63亩,总建筑面积33618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320张,开设临床、医技科室20余个。拥有西门子螺旋CT、DR、心脏彩超、电子胃肠镜、气管镜、腹腔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法国鹰演E.I.S人体功能信息扫描系统、中医四诊仪等先进的大中型诊疗设备。
    医院高度重视人才招引和培养。从建院之出不足10人,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的情况下,现已发展壮大到拥有职工400余人,其中高、中级职称120余人,中医博士、硕士研究生20余人。“苏北计划”暨“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1人,市533拔尖人才培养对象1人、骨干人才培养对象8人,市“吴鞠通医师奖”2人,多人获得区优秀临床医师、医德之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
    医院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强化中医内涵建设。2020年,康复科、肛肠科、治未病科等3个科室被评为市级重点专科,肺病科评为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拥有汇聚全区名老中医坐堂问诊的名医馆、以养生保健调养为特色的洪泽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科)、服务于小患者的中医儿科博士工作室以及脑病科、脾胃病科、骨伤科、肾病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中西医结合优势显著的特色诊疗科室。其中,洪泽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科)积极拓宽健康事业,打造健康管理特色品牌。每年健康管理50000余人次,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多家单位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每年完成离退休老干部签约巡诊1000余人次;制定慢病服务包并积极推广,针对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指导及签约工作;免费为驻洪武警官兵、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等提供健康体检咨询服务;走进乡镇、社区、学校等开展义诊送健康活动。
    医院中医药氛围浓厚,区域中医名师辈出。门急诊大楼的医院文化展示馆,以雕塑、书法、文献、药材标本及图片、影像等形式对中医药文化进行集中展示与传播,室内外宣传栏、电梯、墙面等随处可见中医药人文故事和科普知识。充分应用中医诊疗的“十八般武艺”,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在各病区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为患者提供针灸、推拿、刮痧、艾灸、拨罐、穴位按摩、耳穴埋籽、中药湿热敷、中药足疗等几十种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冬病夏治”、“冬令膏方”、“三伏贴”、“治未病”健康体检、药膳指导等一系列中医药诊疗服务。
    医院坚持党建引领,彰显公益担当,尽显人文关怀。结合党建活动常年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中医药进社区、进单位,为群众提供义诊服务;每年派出中医药专业人员,完成援疆、对口支援等任务。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派出10余名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南京等城市抗击疫情。建成全区首家PCR实验室,承担了当时全区的核酸检测任务,共完成核酸检查200000余人次。2021年7月,PCR实验室检出首例阳性病例并及时上报,疫情期间24小时运转及时报告为上级部门做出防控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抗疫人员、隔离人员熬制和配送中药汤剂6000余剂,派中医专家驻阳性病人康复点提供中医诊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对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2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21〕13号)的精神,区委区政府更加重视我区中医院事业的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初步的实施意见。
    在新形势下,作为全区中医药事业的龙头,我院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引领下,进一步谋划好医院“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借助中医药发展的大好契机,遵循“厚德仁爱,传承创新”的院训,以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为目标引领,壮大并构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提档升级医院学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的优势,在疾病预防中的主导作用、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为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做出应有贡献,为推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核心带头作用,为维护全区群众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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