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人民医院招聘药学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建设发展需要,为推进医院药学人才队伍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药学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4.同意授权用人单位对拟招聘人员相关身心、工作经历及征信记录等情况的调查。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见附件1《咸丰县人民医院招聘药学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方法与步骤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30时至2023年7月5日下午17:30时(工作日)。
2.报名资料投递方式选择其中之一:①现场报名:投递咸丰县人民医院勤政楼人事科201室(带证件原件、复印件和二寸登记照片);②扫描件发至我院指定报名邮箱848613856@qq.com,通知笔试时带原件审核,打包命名上传:岗位名称+姓名+证件+报名表+二寸登记照。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审验相关证件原件等,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4.考生认真填写附件2《咸丰县人民医院招聘药学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持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之一者,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应聘人员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勤政楼人事科(201室)现场审核,经现场审核通过方可有效,现场审核包含的相关内容如下:
①查看身份证或户口本核对报考人员年龄;
②查看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核查学历和专业;
③核查职称证书、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等。
五、笔试、面试
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生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设置总分100分。综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综合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按照综合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录满为止。若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后一位自动替补。若出现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重新进行面试;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重新进行面试。考生综合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咸丰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3天。体检统一在咸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咸丰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3天。
八、合同签订方式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聘用资格,签订专业技术聘用合同前需审核个人征信及一票否决项,对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与咸丰县人民医院签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
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办公室)
咸丰县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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