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人

 264

2024-7-4至2024-7-5

即将报名

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急诊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口腔科、耳鼻喉科、老年病科、胸外科、心血管外科、健康管理中心、胃肠、肛肠外科、放射科、康复医学科、核医学科、麻醉科、心电图心功能室、超声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肿瘤血液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全科、肝胆、甲乳、小儿外科、泌尿外科、眼科、病理科、输血科、儿科、新生儿科
全职
硕士起
有编制,免笔试
招聘要求

桂林市本级2024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桂林市社会福利院等24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37个职位,计划招聘3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4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报名时需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不严,造成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而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7月10日上午9:00-12:00改报其它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按职位计划表要求的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2815018

1:桂林市本级2024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2024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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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叠彩山脚下,紧邻漓江河畔,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中国胸痛中心、中华健康快车白内障治疗中心、中华健康快车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筛查防治中心、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国创面修复专科建设培育单位,广西高等医学院校A级教学医院、广西全科医师教育培训基地、桂林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桂林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指导中心、桂北地区职业病防治院、桂林市中毒救治中心、国际地贫治疗中心、德国西海岸海德医院合作医院、日本加古川市民病院友好医院、中国-以色列医院合作联盟单位、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协作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目前正在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合作共建桂林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医院始建于1916年10月,初为美国基督教教会医院(浸信会医院);1949年易名为桂林浸信会锡安医院;1951年由桂林市政府接管,更名为桂林市工人医院;1985年更名为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2001年4月顺利通过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2015年2月,顺利通过国家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2022年9月,更名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312人,其中高级职称242,中级职称400,初级职称591。编制床位503张,实际开放床位751张。设有内、外、妇、儿、口腔、眼、耳鼻咽喉科等34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28个专科门诊、31个职能科室。医院直接管辖秀峰、叠彩两个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象山区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

      近年来,我院注重加强国内外医疗合作。对内,我院不断加强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等国内知名医院深度合作;对外,我院持续保持与德国西海岸医院、日本加古川市民病院,及其他国际知名医院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临床各种疑难杂症、重症救治水平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重症医学科获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眼科获桂林市唯一眼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桂林市眼科质控中心设立在我院眼科,2019年被自治区卫健委指派为“一带一路”柬埔寨消除白内障致盲行动项目医疗组,赴柬埔寨为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圆满完成医疗任务,受到当地领导、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2020年健康管理中心获得市级重点专科。同年完成桂林市首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获得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颁发的“全国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荣誉称号。

      医院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眼科等专科技术在桂林市有着较强的实力和广泛的知名度。职业病防治、中毒救治能力、腹腔镜手术处于桂林市领先水平。

      医院先后被授予全国第一届“敬老文明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星级绿色环保医院”、“和谐医院”、“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卫生系统“集体二等功”、“广西卫生应急工作贡献突出集体”、“市直机关党建高标准示范点”“桂林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卫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9年度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桂林市巾帼文明岗”、“人文医院文化建设典型”。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

      医院始终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医院公益性,树立“健康中国”理念,不断推进医疗“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院精细化管理体系,秉承“厚德、奉献、精诚、创新”的院训,“以病人为中心,优质诚信服务”的办院宗旨,加强为人民服务意识。为进一步落实桂林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作为当地依托医院,目前正致力于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合作共建桂林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通过项目输出单位向依托单位的同质化提升工程,推动“品牌、技术、管理”三平移,推动“设施、设备、技术、环境、人才”建设“五个一流”,推动医院水平现代化、服务整体化、管理信息化、模式集团化,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医院)建设成为惠及桂林,辐射两广及云、贵、湘周边地区的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在此基础上发展多学科合作,形成“大专科、小综合、大康复”特色的国内一流、高水平综合医院,为推进东盟、西南、泛珠三角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以及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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