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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军区总医院招聘公告
新疆军区总医院地处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医院1949年整编建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担负全区部队官兵医疗保障任务,并致力于服务全疆各族人民。
在新时期改革强军中,医院转型重塑、焕新启航,医疗力量空前壮大,保障范围跨越天山南北,辐射藏北高原。医院(含所属中心医院、医疗区)总占地面积172.16万平方米,年门诊量258万余人次。拥有首批全军临床重点专科1个(眼科)、全军医学专科(病)中心6个(消化内科中心、骨科中心、睡眠障碍诊治中心、临床检验诊断中心、眼科中心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全军医药卫生科技查新站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新疆特殊环境医学重点实验室)、全国全军培训示范基地8个,现为陆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点,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药、技、护理岗位人员,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
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道;(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事业;(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入职体检合格;(六)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七)硕士及以上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统招;医疗岗位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医技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专升本)。所有学历均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八)年龄要求:初级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岁以下,高级职称50岁以下;(九)符合岗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要求的应聘者,应届、历届毕业生皆可;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
福利待遇
薪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和其他津贴组成,入职后缴纳五险。住培合格人员,享受国家卫健委提出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子女就读医院幼儿园,享受工作日员工餐,提供员工宿舍,安排通勤班车等。
四
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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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聘岗位
五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9月6日至9月11日(过期不再受理),前往新疆军区总医院政治工作部(职聘办)现场报名,或发送个人电子版简历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周干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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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3306664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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