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传染病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东营市胜利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

1966年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乙)

9人

 3120

2023-3-31至2023-4-24

已结束

中医医生、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生、病理科医生、临床医生、智慧医疗岗、传染病医院医生
招聘要求

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公告

为从源头上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工作。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

(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QSTHEU.S.News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四)部分急需紧缺卫生类岗位,允许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岗位计划表(卫生类)》)

(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应聘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市外在职人员均可应聘。已在东营市(含省黄三角农高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报名之日前3个月内(自20231月起)在东营有就业记录的,不得应聘。

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选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4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46日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选聘,相关人员须于20237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9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20234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博士可于2023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除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应在202346日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3468:30424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电子版照片须为清晰地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以备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选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应聘。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选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选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选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34611:002023425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存在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初试和复试。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复试采取面试、技能测评、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结束后,根据职位空缺和实际需求,可视情况组织进行第二轮选聘。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从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评价成绩相同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各选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选聘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2.选聘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选聘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市或最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选聘人才设置5年的培养管理期,由用人单位制定培养计划,实行导师帮带,持续跟踪关注培养;培养管理期内,财政部门予以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管理七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管理八级工资待遇;表现优秀的,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可直接提拔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提拔副科级职务;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人才专项岗位。

对选聘人才配偶随迁、子女入园等方面,给予照顾安排。

六、其他事项

教育、卫生类“千名英才”选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201910号)规定组织实施。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全国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岗位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

05468381630(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05468380101(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5468387566(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46637868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1、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岗位计划表(普通类)

2、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岗位计划表(卫生类)

3、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岗位计划表(教育类)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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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研究生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专业技术十一级

    中医医生

    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肿瘤学、中医肛肠病学、中医老年病学、中医皮肤性病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医皮肤病学。

    2021年及以前毕业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岗位需求一致。

    急需紧缺岗位。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20万元,其中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双一流”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10万元,其中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

    专业技术十一级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生

    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神经病学、中西医结合皮肤病与性病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重症医学、中西医结合骨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肿瘤学、中西医结合肛肠外科病学、中西医结合。

    2021年及以前毕业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岗位需求一致。

    急需紧缺岗位。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20万元,其中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双一流”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10万元,其中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

    专业技术十一级

    病理科医生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分子病理学、诊断病理学。

    2021年及以前毕业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与岗位需求一致。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类

    急需紧缺岗位。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20万元,其中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双一流”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10万元,其中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

    专业技术十一级

    临床医生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创伤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021年及以前毕业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岗位需求一致。

    急需紧缺岗位。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20万元,其中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双一流”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10万元,其中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

    专业技术十一级

    智慧医疗岗位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大数据管理及应用系统开发、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大数据处理与高性能计算、大数据科学与技术、大数据与信息安全、大数据处理与高性能计算

     

     

    专业技术十一级

    传染病医院医生

    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内科学(呼吸系病、消化系病、传染病)、感染病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传染病方向、呼吸系方向、消化系方向)、中医内科学(呼吸系方向、消化系方向)。

    2021年及以前毕业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岗位需求一致。

    急需紧缺岗位。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20万元,其中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双一流”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10万元,其中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

    联系方式
  • 办公室去报名
  • 0546-88114750546-8811526
  • www.dyszyy.com.cn/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泰路61号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位于东营市东城北部,北二路与东二路交会处西北角,北二路107号。前身为中国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医院,始建于1966年3月,2019年1月1日移交东营市政府管理,2019年7月1日,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胜利医院)、东营市传染病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成立。2022年10月,东营市人民政府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签署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更名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会员单位、仲景医学临床科研基地,国家级脑瘫定点康复机构、省级智障儿童康复机构和山东省AAA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批山东省卫生厅“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潍坊医学院和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等医学院校的实践教学基地。

    医院占地面积38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新建院区)。医院开放床位879张。现有职工1300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0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370余人。拥有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3个,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成员单位8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拥有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6人,东营市名中医药专家3人。建有全国、省、市名中医工作室7个。医院拥有双梯度3.0T 、1.5T磁共振、128层螺旋CT、天眼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B超等医疗设备3500多台(套)。

    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行业建设文明单位、山东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先进单位、山东省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目标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保健协会先进单位、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大学优秀实践教学医院、潍坊医学院优秀实践教学基地、济宁医学院优秀实践教学基地、胜利石油管理局十佳医院等荣誉称号。

    2021年,市委、市政府批复在医院院区,坚持“用建结合”的原则,建设中医院综合楼、传染病医院综合楼、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科研中心及学术报告厅,均按照三级甲等医院建设,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中市传染病医院已投入使用,市精神卫生中心拟投入使用,市中医院一期计划2023年6月投产使用,市中医院第二期计划2025年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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