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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经太和县卫健委、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同意,现就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经核准,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21名,招聘计划(岗位)(见附件)等信息于7月9日起同时在太和县人民政府(https://www.taihe.gov.cn/)、太和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thzyy.com/)上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中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
招录的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学位)。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考生请于7月26日至7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202401-202405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7月29日18:00前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专业测试考试费用缴纳另行通知);报考202406-202419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人员,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考试费用,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后续通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笔试费用45元/每人每科、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标准收取。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202401-202405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202401-202405岗位)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试卷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至15日从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在太和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thzyy.com/)进行公示,考生请自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一)岗位代码202401-202405
资格复审由太和县中医院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二)岗位代码为202406-202419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都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2: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直接打印)等材料。岗位要求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考生放弃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由县委卫健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进行监督,太和县中医院负责实施。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以及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5〕185号)要求组织,并按规定在太和县中医院网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等事项。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上公布。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一)岗位代码为202401-202405:计算公式:《专业科目》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二)岗位代码为202406-202419: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官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以住培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入岗培训不合格或入岗后连续两次未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资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管理,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中医院负责解释。太和县中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信息咨询电话:0558-8519581
监督举报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太和县中医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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