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三亚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2月17日至19日报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8号)规定及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吸纳优秀人才,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136人(含教育系统5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资格详见附表3。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及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岗位选择、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南日报和三亚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1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三亚市卫生局一楼(解放三路546号)。联系电话:**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同时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可登录三亚市政府网站下载或到市卫生局领取《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考生报名信息对照简表》(上下两联)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考生报名信息对照简表》均为打印件,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于2013年12月22日17︰00前到三亚市卫生局人事科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3)经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考生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
12月23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笔试的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政府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在三亚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自行粘贴照片(准考证照片应与报考时的照片一致),于12月28日17︰00前到三亚市卫生局人事科确认并盖章生效,逾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
1、笔试按专业进行分类,内容为各专业基础知识(占60%)和公共基础知识(4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文知识、时事政治、卫生法律、卫生政策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确定。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政府网站公示。
(五)面试
1、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笔试成绩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5、面试时间与地点:以三亚市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6、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政府网站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
市卫生局按相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考生要求安排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市卫生局和教育局分别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该职位按规定递补。
体检时间以公告为准,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七)岗位选择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按职位、招考单位及职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中,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市卫生系统报考诚信档案。
(三)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亚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三亚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3年三亚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doc
三亚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日
2013年三亚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 |||||||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岗位类别 | 招考职数 | 招考资格条件 |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崖城镇卫生院(17人) | 专业技术 | 2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中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B超医师 (男性)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B超医师 (女性) | 专业技术 | 1 | |||||
临床医师 (男性) | 专业技术 | 2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临床医师 (女性) | 专业技术 | 2 | |||||
放射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口腔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检验技师 | 专业技术 | 2 | 全国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 | |
药剂(师)士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药剂、药学、药剂学 | 具有药剂士及以上资格 | |
助产(师)士 | 专业技术 | 2 | 全国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助产资格 | |
护(师)士 | 专业技术 | 1 | 全国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