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永新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永新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②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及时公告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体检由永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永新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
4、对面试后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报永新县政府审定后,由永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前(2014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人事代理。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5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永新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2、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3、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人社局:**734471②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永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永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永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 |||||||||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拟招人数 | 管理 | 招聘专业 | 学 历(学位) | 年 龄 | 经费来源 | 其他条件 | |
永新县卫生局 | 永新县皮肤病防治所 | 2014050 | 1 | 专技 | 临床医学、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全额拨款 | 研究生和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