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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建湖县是江苏省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地区。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4个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类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证和规培证并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 | 招聘地点 | 招聘场次 | 详细地址 |
3月18日9:00—12:00 | 云南省昆明市 | 昆明医科大学 |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3月20日9:00-12: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医科大学 | 广西南宁双拥路22号 |
3月20日15:30-17:30 | 江苏省南京市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40号) |
3月21日14:00-17:00 | 安徽省芜湖市 | 皖南医学院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新校区) |
3月22日9:00-12:00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 |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 |
3月23日9:00-12:00 | 安徽省蚌埠市 | 蚌埠医学院 | 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801号 |
3月24日9:00-12:00 | 江苏省徐州市 | 徐州医科大学 | 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教学主楼教室内 |
3月27日9:00-12:00 | 辽宁省锦州市 | 锦州医学院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
3月28日9:00-12:00 | 辽宁省沈阳市 | 沈阳医学院 |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
3月29日9:00-12:00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333号 |
(注:应聘人员在拟参加场次招聘前,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以确认剩余岗位计划数和招聘行程情况)
联系人: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唐云**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张静**(微信同号)
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徐晶**(微信同号)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余文艳**(微信同号)
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谈向红**(微信同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2022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空白三方协议;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报名表》;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设1:2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专业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50%)。(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医疗卫生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取专业化面试得分高者;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示。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表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岗位代码 | 经费类型 | 科室 | 专业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 考试形式 |
27 | 差额拨款 | 医疗病区 | 临床医学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笔试+面试 |
28 | 儿童保健部 | 口腔医学 | 1 | 不限 | |||
29 | 药剂科 | 临床药学、药学 | 1 | 2023年毕业生 | |||
30 | 孕产保健部 | 预防医学 | 1 | 2023年毕业生 | |||
31 | 综合业务科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 | 1 | 2023年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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