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拟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名额及岗位
见附件:《来凤县201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见《来凤县201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用人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4月15日上午到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
(2)材料要求:需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期满证明;应届毕业生应带个人简历,推荐表,在校表现证明及成绩单。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确定拟聘对象。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招聘过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对以上面试成绩均分未到达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五)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六)公示。
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
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林婷婷 0718----6274379
来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4月3日
来凤县201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
| 招聘 | 招聘计划 | 招聘对象 | 招聘资格条件 | 备注 | ||||||
往届 | 应届 |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 不限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来凤县翔凤镇卫生院 | 医生 | 1 | √ | | |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专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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