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六安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
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
四、招聘计划
2014年计划招聘80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和学历条件(详见附件1:《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7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叶集试验区卫生局办公室(叶集试验区政务中心社保大楼二楼)。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2014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费为45元/科,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报考人员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保证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报考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同一专业根据合成成绩按分数选岗。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2014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值班,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组织报名,同时负责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等工作。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14年6月18日至20日到叶集试验区卫生局办公室(叶集试验区政务中心社保大楼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考试地点设在叶集试验区,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大中专院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卷面分数为12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40%和60%)。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技能测试)
确定考生入围面试名单,在同岗位达线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职数,在10人及以下的按照1:3比例;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分相同者,则一同入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各岗位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发布。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面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分数排序;若再出现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最后一题“综合题”得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叶集试验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ahyeji.gov.cn)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招聘办的指导下,由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招聘办根据考察、公示情况提出聘用建议,报经区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ahyej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实行同岗同酬。聘用期间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七、组织领导及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区招聘领导组指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叶集试验区卫生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ahyeji.gov.cn)查询。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2014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 | 招聘 岗位代码 | 招聘 | 招聘对象条件 | 笔试内容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 ||||
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试验区人民医院) | 临床科室(含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科) | 01 | 35 | 专科及以上或中专并有执业助理以上资格 | 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含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
口腔科 | 02 | 1 | 中专及以上 | 口腔医学类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口腔学专业知识 | |
药剂科 | 03 | 4 | 中专及以上 | 药学类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药学类专业知识 | |
检验科 | 04 | 4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检验专业知识 | |
五官科 | 05 | 4 | 中专及以上 | 五官科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耳鼻喉眼相关专业知识 | |
医学影像科 | 06 | 5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影像专业知识 | |
康复理疗科 | 07 | 2 | 中专及以上 | 康复理疗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士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2周岁,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师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康复理疗专业知识 | |
护理岗位 | 08 | 25 | 大专及以上或中专并有执业护士以上资格 | 护理类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学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