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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简章
根据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金乡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5月22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5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含备案制)报名登记表》《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含备案制)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于2023年6月7日9:00—6月10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含备案制)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办理程序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对紧缺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含备案制)报名登记表》《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含备案制)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23年5月22日前落户);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中医、康复、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3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岗位汇总表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6日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考试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专业技术 | 初级 | 医疗 | 16-儿科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儿科学专业 | 年龄限30周岁以下。 | 紧缺岗位 |
专业技术 | 初级 | 医疗 | 17-妇产科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妇产学专业 |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与所报考岗位相符;2、年龄限35周岁以下。 | 紧缺岗位 |
专业技术 | 初级 | 康复 | 18-儿童康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 1、具备康复技术资格证或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限金乡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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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初级 | 护理 | 19-护理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护理学专业研究生:护理学专业;护理专业学位 | 1、取得护师资格,具备二级公立医院5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2、限金乡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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