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树立“质量**”的观念,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9、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组织传递反馈,认真排查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0、负责药品处方的审查及处方药调配的审核。
11、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12、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及时向本市药监局汇报。
任职资格:执业药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