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岗位职责:1、院长职责:1 确立工作方针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2 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3 掌握各部门工作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预防、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副院长职责:1 分管全院的养老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相关工作计划;2 负责对养老业务的督促、检查、总结、预防、纠正,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3 组织修改、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制度、规范、流程的制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护理部长职责:1 负责全院的生活护理管理工作;2 督促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3 负责对护理人员的基础护理技术培训,并做好实习带教工作;4 负责老人的学习教育工作。广泛听取住养老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任职资格:年龄不限、性别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