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30岁以上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工作。
2.制定药剂科中、西药房工作计划,包括部门人员调整、新技术开发引进、设备改善、临床药学、业务学习和考核。
3.认真贯彻执行药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管理药事工作。
4.抓好本院药品招标采购管理,监督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亲自把好药品和制剂质量关,全院药品供应。
5.督促和检查药品、精神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通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6.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规范,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制定、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以岗定职、以责定酬、合理分配的原则,制定科室奖惩方案。
8.领导和组织开展新制剂品种新临床药学学习。
9.做好与临床科室和其他科室的协调工作,加强工作协作。
岗位要求:
1.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药师资格证、职业证等相关证件,年龄30岁以上。
3.具有三年以上一级医院药房管理经验,有民营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相关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