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精神病医院是新余市二级专科精神病公立医疗机构,于2018年12月30日经分宜县卫健委批准设立。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协作单位,属分宜县正科级事业单位。医院位于分宜县钤山镇集镇,省道239(分安线)旁,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2248.1万平方米,建有门诊楼、住院部、康复中心及行政辅助楼。可开放病床200余张。医院内设有精神科(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女病区、康复科等临床医技科室。辅助科室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脑电图室、彩超室、脑功能治疗室等;行政科室有党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财务科、医保科、总务科等。配有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彩超,全自动生化仪,高压液相,多功能X光机,超声治疗仪,脑电地形图机,睡眠脑电分析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现有医疗技术人员36名,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生3名,主管护师1名,其他各类医疗技术人员30名。医院在治疗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老年期精神障碍、儿童期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各种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的诊治方面,医院将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职责,为健康扶贫提供有力保障,为新余市及周边人民的精神卫生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