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药剂科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药品质量控制系统,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执行药品监督、检查制度,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3.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药学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4.根据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以及医疗需要,采购质量合格的药品。
5.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建设健全药品质量监察网,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临床用药安全。
6.严格执行毒、麻、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药品出入库验收、检查制度,坚持药品在库保养检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执行药品库存盘点制度。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药品调剂、发放、双签字、核对制度及药品分装工作制度,避免发生差错。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不合格处方。
8.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认真执行相关物价政策,定期查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9.积极开展药学服务工作,宣传用药知识,促进合理用药。
10.每月科室的盘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