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检验标本的采集、制作、检验和报告等医疗工作。
2.贯彻落实检验师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技术操作、特殊试剂的配制、标本处理、仪器维护,并在质控符合条件下完成各项实验操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定期鉴定试剂,防止变质失效,定期校正检验仪器。
4.掌握各类检验设备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遵守规章制度,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贵重仪器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6.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临床检验新技术,参与科研。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取得初级职称;
2.熟悉临床知识和医学检验知识,对检验工作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熟悉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应用知识,较强的计划执行能力。
3.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他人的精神,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逻辑性,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