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全职
年龄:不限
1. 年龄 18‐45 周岁,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美容技术、护理相关专业优先;具备 1 年及以上生活美容实操工作经验,熟练面部护理、基础身体护理手法。
2. 持有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必备;持有美容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优先录用。
3. 熟悉各类皮肤基础护理知识,能够完成洁面、按摩、敷膜、精华导入、医美术后无创修护护理等生活美容项目。
4. 严格遵守医院院感消毒管理制度,熟练做好器械、用品、操作区域清洁消毒工作,落实院感相关规范。
5. 具备良好沟通服务能力,配合医生、护士完成客户接待、皮肤情况登记、术后居家护肤指导。
6. 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科室排班与管理,有责任心,无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