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01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3. 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一般为 35 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 45 周岁,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 50 周岁。
02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曾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 失信被执行人。
03招聘专业及待遇
1、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五险二金);
2、全日制临床专业:应届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提供住房单间公寓一套,考证期间每月生活保障5000元;应届本科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民办院校为2万元),提供双人间住房,考证期间每月生活保障3000元;
3、已取得专业职称者:主治医师安家费6万元,副主任医师安家费10万元,主任医师安家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