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药品质量;
2.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3.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4.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5.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