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全职
年龄:不限
资格条件:
1. 学历与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执业资格:须持有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须注册为“妇产科专业”并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或者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3.职称要求: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考虑。
4.规培证书:取得妇产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考虑。
5.年龄要求:初级职称者一般30—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
核心岗位职责
1.按规范及时、准确书写门诊病历、住院病程、手术记录等医疗文书,确保病历质量达标。
2.依规开展各级妇科手术操作,包括门诊常规手术(人工流产、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宫颈活检与锥切等)、开腹/腔镜手术(卵巢囊肿剥除、子宫肌瘤剔除、子宫切除术等),
参与妇科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处理,确保医疗安全。
3 .开展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健康宣教工作。
不得应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 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医院规定的聘用情形。
薪酬待遇:
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学历津贴+资格津贴+工龄津贴+绩效薪酬±奖(罚)金=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保险缴纳部分=实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