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用工形式招聘岗位、数量
用工形式:合同制。
招聘岗位及数量:护理18名、口腔科医生15名、影像科2名、办公室1名、信息科1名。
(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扬州市口腔医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简称《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岗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连续一致。
招聘程序
01、发布招聘信息
在扬州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02、本人申报
(1)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0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2年08月01日-2022年08月1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扬州市口腔医院五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
04、资格审查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核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核成绩视为无效。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05、考核
考核方式: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
笔试: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的人员(含同分并列者,如考生中途弃权,排名顺延)。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专业技能操作:随机抽取实践操作考核项目进行展示,考核老师现场打分,考生签字确认。
确认考核通过人员:按照笔试+操作成绩的总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名,通过考核。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顺序抽签排列。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06、体检
1、考核通过后拟录用结果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试用3个月后,经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在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具有口腔医院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择优聘用。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口腔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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