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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职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于2012年3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的卫生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位于有“岭南名郡”之称的全国文明城市、珠三角城市——惠州市市区南部新城,交通便捷,距深圳、东莞不足一小时车程,距香港47海里。校区占地400多亩,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总投资逾6亿元。学院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采用中、高职并举模式办学。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其要求详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职员招聘(第二批)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11年、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两类。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任何违法违纪(含被单位处分)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即4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其他待遇: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条件的,可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
(三)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调动等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网上报名,也可到我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截至日期;2013年8月11日。
2.现场报名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惠州市惠城区福长岭惠南大道69号行政楼310室,市内可以乘坐42路、41路、12路、K1、K2路公共汽车到达)。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职员招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签名后,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暂缓就业证明、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两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带至学院人事科报名或将上述资料邮寄至学院人事科。《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职员招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每位报考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和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和学院网站公告。
考试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以下笔试、能力测试和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各环节占总分比例如下:
①报考除计算机、体育专业之外的其余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试讲(含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两部分,各占总分20%,共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②报考计算机教师岗位者,需参加笔试(采取机考方式,占总分40%)、试讲(含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两部分,各占总分20%,共占总分40%)、面试(占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③报考体育教师岗位者,需参加专业综合测试(含编写教案15%,时间为30分钟;说课25%,时间为8分钟;项目技、战术提问20%;形象仪表和项目特质10%;项目基本功技和战术水平30%,共占总分80%)、面试(占总分20%)两大环节的考试。
④报考实验员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技能操作(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⑤报考辅导员岗位者,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知识,占总分40%)、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该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仪表举止占10%,语言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30%,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40%,共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⑥报考财务人员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技能测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⑦全日制博士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试讲和面试,试讲、面试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根据笔试、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各环节考试范围: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为90分钟。
②教师试讲: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连续进行,时间各为15分钟。自主试讲内容由考生在报考专业范围内自选(报考人员提前自备PPT课件);抽题试讲以考生抽签形式确定考试内容,考生抽签后可准备30分钟。根据考生试讲情况,在考官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结束试讲。
③实验员、辅导员、财务人员等技能或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均为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操作或能力测试。
④面试:由评委以座谈方式对考生进行提问,提问内容以考生职业背景、专业能力、知识结构为主,也可了解考生报考我院的目的、期望及聘用后的工作思路等。时间为15分钟。
3.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结束后2天内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
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学院人事科进行查分。每个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学院人事科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学院人事科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者。
(2)查分结束后,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3)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5)为确保招聘人才质量,总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学院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的要求
1.根据招聘职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学院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
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和学院的校园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六、其它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此次公开招聘,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1.联系方式: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zwx.cn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69号
邮编:516025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电话:**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邮箱:wzyrsk@163.com
2.监督电话: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890727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2282612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职员招聘(第二批)计划表 | |||||
序号 | 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学历及职称要求 | 年龄 |
1 | 解剖学教师 | 解剖学或外科或法医 | 2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35周岁及以下 |
2 | 生理学教师 | 生理学或病理生理 | 2 | ||
3 | 病理学教师 | 病理学或病理生理学或法医 | 2 | ||
4 | 药理学教师 | 药理学或内科等临床类专业 | 2 | ||
5 | 化学教师 | 化学工程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6 | 临床检验教师 | 医学检验或临床检验或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或微生物学或免疫学 | 2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
7 | 卫生检验教师 | 卫生检验或食品检验 | 2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
8 | 儿科护理教师 | 儿科或儿科护理 | 2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
9 | 外科护理教师 | 外科或外科护理 | 2 | ||
10 | 妇产科护理教师 | 妇产科或妇产科护理 | 2 | ||
11 | 基础护理教师(需到学院门诊部轮岗一年) | 护理学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护理学全日制本科) |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一学历为护理学全日制本科) | ||||
12 | 药学教师 | 药学(药物分析或药物化学方向优先) | 2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
13 | 计算机教师 | 计算机软件技术 | 3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 |
14 | 体育教师 | 体育教育或体育教育训练 | 3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为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 30周岁及以下 |
15 | 思想政治教师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16 | 计算机实验员 | 计算机 | 2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 |
17 | 解剖实验员 | 临床医学或基础医学 | 1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为35周岁以下 | 30周岁及以下 |
18 | 生理实验员 | 临床医学或基础医学 | 1 | ||
19 | 药理实验员 | 临床医学或基础医学 | 1 | ||
20 | 药学实验员 | 药学 | 1 | ||
21 | 生物实验员 | 生物科学 | 1 | ||
22 | 口腔修复 | 口腔修复工艺或口腔医学技术或口腔医学 | 1 | 全日制口腔医学本科或相关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口腔医学技术或口腔修复工艺全日制专科) | |
23 | 基础护理实验员 | 护理学 | 2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24 | 内科实验员 | 临床医学或护理学 | 1 | ||
25 | 外科实验员 | 临床医学或护理学 | 1 | ||
26 | 儿科实验员 | 临床医学或护理学 | 1 | ||
27 | 财务人员 | 财务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30周岁及以下 |
28 | 辅导员 | 教育学或心理学或管理类或课程与教学论、医学类专业 | 5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语言表达能力强 3.沟通能力强 4.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35周岁及以下 |
| 合计 | | 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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