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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岗位表一及岗位表二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应聘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要求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应聘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应聘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
(2)岗位表三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岗位表二、岗位表三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报岗位表二、岗位表三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宝或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岗位表一、岗位表二、岗位表三可同时报名,学校将分批次组织考核,考核时间不冲突)
1.岗位表一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2023年4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2023年4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2023年4月27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2023年4月27日18:00。
2.岗位表二、岗位表三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3日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4日18:00;
(6)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其中岗位表一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岗位表二、岗位表三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88159499(传真)、陈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二和岗位表三的应聘人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岗位表一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4月25日。岗位表二、岗位表三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jsmc.edu.cn/789/list.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一)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2.岗位表二考核采取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及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合格线为考核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合格线为考核总分的60%。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学能力测试*60%+面试*40%。
3.应聘岗位表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及面试均由我校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学校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s://www.jsmc.edu.cn/789/list.htm)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笔试日期:由公告另行发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jsmc.edu.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省盐城市283号)。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考生若成绩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岗位表三考生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本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附件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岗位表一)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1月4日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岗位表一) |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体检考察比例 | 招聘条件 |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 | 其他说明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岗位代码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招聘对象 | ||||||
全额拨款 | 护理教师岗 | 专业技术岗 | 承担护理专业群、护理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作 | G001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护理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教师岗 | 专业技术岗 | 承担助产专业课教学工作,协助专业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牵头“1+X”培训 | G002 | 1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护理学 | 1.有«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2.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药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完成教学、科研工作 | G003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药理学、临床药理学 | 本科专业为药学、临床药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临床药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完成教学、科研工作 | G004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临床药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学 | 本科专业为临床药学、药学、临床医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药事管理与法规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完成教学、科研工作 | G005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药事管理学、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 | 本科专业为药学类、卫生事业管理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药物生物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完成教学、科研工作 | G006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本科专业为生物制药、药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药物分析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完成教学、科研工作 | G007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药物分析学 | 本科专业为药物分析、药学、药物制剂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负责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教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 | G008 | 1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 | 1.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2.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3.2023年毕业生应聘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负责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教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 | G009 | 1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 | 1.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2.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3.2023年毕业生应聘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负责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教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 | G010 | 1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2.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3.2023年毕业生应聘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中医学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 专业技术岗 | 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对中医学专业建设具有经验;负责专业建设、专业调研、修订、师资团队建设、教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 | G011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 | 本科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具有正高职称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医学影像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建设、相关课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 G012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医学影像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群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相关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 G013 | 2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 | 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医学影像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医学影像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 G014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相关方向)、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相关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式识别、图像与视频处理、计算机图形学与可视化)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建设、相关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 G015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 G016 | 1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影像工程与信息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智能医疗装备领域人工智能基础相关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 G017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相关方向)、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相关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式识别、图像与视频处理、计算机图形学与可视化)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建设、核心课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 G018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放射治疗物理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肿瘤学、放射肿瘤学、人工智能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 G019 | 1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放射治疗物理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肿瘤学、放射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 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正高职称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康复治疗技术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 G020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临床医学、特种医学、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 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教育康复学、特殊教育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康复治疗技术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 G021 | 2 | 1:1 | 1: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运动康复、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特种医学、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 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行业正高职称;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儿科学、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教育康复学、特殊教育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教师岗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工作 | G022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法医学 | 本科专业为法医学、临床医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学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工作 | G023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法医学 | 本科专业为化学、应用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材料化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法医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口腔医学及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口腔医学专业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 | G024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进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开展医学相关方向的科研 | G025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临床检验诊断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临床遗传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预防医学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负责预防医学专业建设、相关课程教学、教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 | G026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区医学与健康教育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药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从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的药理学课程的教学工作。2.从事药理学相关研究工作;3、从事药理课程建设 | G027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药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临床药学、药学、护理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从事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病原生物与免疫学课程的教学工作。2.从事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相关研究工作 | G028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生物学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畜牧,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生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从事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生理学课程的教学工作。2.从事生理学相关研究工作 | G029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生理学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临床药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解剖组织教师(包括局部解剖学) | 专业技术岗 | 1.从事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及局部解剖学课程的教学工作。2.从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局部解剖学及临床应用解剖学等相关研究工作 | G030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组织胚胎学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临床药学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思政骨干教师/学科方向带头人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思政课教学及科研工作 | G031 | 2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研究人员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和辅助管理工作 | G032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职业技术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教师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研究人员 | 专业技术岗 | 参与完成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各项建设任务 | G033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全额拨款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就业创业、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 G034 | 1 | 1:1 | 1:1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1.中共党员;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 不限 | 面试100% | 编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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