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1946年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 15271

2023-1-9至2023-2-3

已结束

内分泌代谢科、过敏性疾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感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儿外科、妇产科、泌尿外科、普通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临床营养科、超声科、PET-CT影像诊断科、输血科、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职能处室、护理部
招聘要求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1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站为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报名时间为2023129日上午90023日下午500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129日上午90023日下午500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医院人事处将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医院将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医院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时间为202327日下午200-430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

(二)笔试

本次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均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缴费和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笔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129日上午90024日下午500。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331日上午90034日下午500

笔试日期为3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旨在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3314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资格复审

医院将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yyzhaopingongshi@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60362279(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2-60363503(医院纪委办公室)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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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编号

    应聘岗位

    岗位类别

    计划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考试科目

    23201201

    内分泌代谢科

    专技

    2

    内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师职称,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内分泌科

    23201202

    过敏性疾病科

    专技

    1

    内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普通内科

    23201203

    心血管内科(一)

    专技

    2

    内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心血管内科

    23201204

    心血管内科(二)

    专技

    1

    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超声技术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超声学)

    23201205

    血液内科

    专技

    1

    内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血液病科

    23201206

    感染科(一)

    专技

    1

    临床医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感染科

    23201207

    感染科(二)

    专技

    1

    临床医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感染科

    23201208

    急诊医学科(一)

    专技

    2

    急诊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急诊内科

    23201209

    急诊医学科(二)

    专技

    2

    急诊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急诊内科

    23201210

    急诊医学科(三)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超声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超声学)

    23201211

    康复医学科(一)

    专技

    1

    医学技术或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康复医学与理疗(技)

    23201212

    康复医学科(二)

    专技

    1

    医学技术或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康复医学与理疗(技)

    23201213

    儿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儿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小儿外科

    23201214

    妇产科(一)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超声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超声学)

    23201215

    妇产科(二)

    专技

    1

    医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妇产科细胞遗传及分子遗传相关实验操作技术岗位工作

    微生物检验(含病毒检验)

    23201216

    妇产科(三)

    专技

    1

    基础医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或生殖医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妇产科生殖中心生殖检验技术岗位工作

    检验

    23201217

    泌尿外科(一)

    专技

    1

    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师职称,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泌尿外科

    23201218

    泌尿外科(二)

    专技

    1

    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泌尿外科

    23201219

    普通外科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超声影像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超声学)

    23201220

    耳鼻咽喉科

    专技

    1

    耳鼻咽喉科学、外科学、肿瘤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耳鼻喉科

    23201221

    口腔科

    专技

    1

    口腔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口腔临床医学为口腔外科方向,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口腔外科医疗岗位工作

    口腔颌面外科

    23201222

    重症医学科(一)

    专技

    2

    重症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危重病

    23201223

    重症医学科(二)

    专技

    1

    重症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危重病

    23201224

    重症医学科(三)

    专技

    1

    重症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具备呼吸治疗相关工作经历,拟从事呼吸治疗医疗岗位工作

    呼吸内科

    23201225

    麻醉科

    专技

    3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麻醉

    23201226

    临床营养科(一)

    专技

    1

    内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临床营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临床营养

    23201227

    临床营养科(二)

    专技

    1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临床营养

    23201228

    超声科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超声学)

    23201229

    PET-CT影像诊断科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具有分子影像相关研究经历或分子影像2年及以上相关临床工作经历,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分子影像相关科研课题,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核医学(医)

    23201230

    输血科(一)

    专技

    1

    临床医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输血

    23201231

    输血科(二)

    专技

    1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或生物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输血

    23201232

    药剂科

    专技

    1

    临床药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经济学或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医药研究(药理)

    23201233

    医学影像科(一)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医)

    23201234

    医学影像科(二)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医)

    23201235

    医学影像科(三)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拟从事微创介入医疗岗位工作

    医学影像学(医)

    23201236

    医学检验科

    专技

    1

    临床检验诊断学或病原生物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检验技术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检验

    23201237

    病理科(一)

    专技

    3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或临床医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病理学(医)

    23201238

    病理科(二)

    专技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病理学(技)

    23201239

    职能处室

    管理

    6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行政管理岗位工作

    卫生事业管理

    23201240

    护理部(一)

    专技

    8

    护理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护理学

    23201241

    护理部(二)

    专技

    2

    助产学或护理学(助产方向)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30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助产相关护理工作

    妇产科护理

    23201242

    护理部(三)

    专技

    5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30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重症护理工作

    护理学

    相关要求:1.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2.应聘人员入职时须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3.上表“其他要求”中“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4.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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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46年,为当时的全国五所大型中央医院之一,建院伊始,来自北京协和医院、齐鲁医学院、辽宁医学院、贵阳医学院等国内著名医科院校及留学海外的医学专家和世家名医陆续汇聚,为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70多年的发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已成为天津市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和天津市医学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91,627.03平方米(137.44亩),306,060.46平方米,开放床位2468张。医院党委下设29个党总支,95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2373人。医院现有25个职能部门,1个医疗联合体管理委员会,37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3个专科医学中心,成立互联网医院。
    医院为国家“双一流”建设临床医学建设单位。全院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4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市教委),天津市“十三五”综合投资重点学科15个,天津市临床重点学科(发展学科)15个。
    截至2022年,全院有职工456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人社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天津市杰出人才4人,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2人,天津市海河医学学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人选10人,天津市津门医学英才4人,天津市青年医学新锐8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2人,天津市荣誉授衔专家4人,天津市授衔专家4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4人,天津名医26人,天津名中医1人。医院2018年启动“千万筑巢计划”,每年投入超过1000万元,构建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格局,已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特殊专项人才18人,遴选并培育“卓越新星”56人、青年人才245人,充满活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和创业创新的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医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21人,硕士生导师240人,2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24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个国家专科培训基地。成立天津市医学前沿技术临床培训中心和全科医学临床技能培训基地,率先开展全科医疗基本技能和腔镜、介入等微创技术培训,获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临床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为国家级来华留学全英文教学品牌课程,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皮肤病学为天津市来华留学全英文教学品牌课程。张建宁教授为天津市教学名师;两次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华北赛区一等奖,全国总决赛二、三等奖;内科、外科住培基地双双荣获全国住培技能大赛第二名。
    医院科技创新发展动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医院科技实力不断提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51项,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项、重点项目5项、重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4项、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3项、承担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牵头3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项、发表SCI收录论文2388篇,影响因子大于5的560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天津市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1项职务发明技术专利成功转让。新增3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神经外科自主设计的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获得“改变临床实践的中国原创研究”;普通外科获批成为全国首批腹腔镜外科医师培训基地;心血管内科荣获首批“中国房颤中心示范基地”;老年医学科被授予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分中心及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神经内科荣获全国首个“中国卒中创新研究奖”;消化内科完成天津市首例应用隧道内镜技术治疗食管巨大憩室;生殖医学、核医学等学科的一批临床医疗技术全面开展,千余项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其中第二、第三类医疗技术31项。
    科研平台、人才团队建设逐步完善。“十三五”以来,我院获批了一系列科研平台建设项目,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奠定了平台基础。施福东教授牵头建设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神经免疫与感染疾病研究中心;冯世庆教授牵头获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脊髓损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张建宁教授牵头获得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增获批3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骨科获批“天津市脊柱脊髓重点实验室”、妇产科获批“天津市女性生殖健康与优生重点实验室”、消化科获批“天津市消化病学重点实验室”;新增获批6个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获批1项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消化疾病诊疗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新增1个天津市科普基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健康教育科普基地;我院成为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获批3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获批6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7人获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科技优秀人才;3人获批天津市青年托举工程。
    医院从20世纪80年代初,在国内首批引进大型精密医疗仪器设备--头部CT机,到90年代陆续引进全身CT机、各种大型X光机、数字减影机、MRI、ECT、药物浓度检测仪、流式细胞仪、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手术导航系统等仪器设备,我院的医疗设备水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进入21世纪,医院又先后引进了PET—CT、64排CT、双源CT、术中核磁、术中血管造影机等先进设备。领先的技术为我院医、教、研整体水平的持续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医院已拥有十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2168台/件,设备资产总值超过12.3亿元。(500万元以上设备27台/件,设备价值3.51亿元;50万元以上设备485台/件,设备价值8.33亿元。)
    进入21世纪,伴随着第二、第三住院楼的建成使用,门急诊楼的改造提升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的建设,医院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正在向着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现代化医学中心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规培/住培
  • 1、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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