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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中医医院2023年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启事
安宁市中医医院是安宁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与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安宁市医疗共同体。现因工作业务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
安宁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2月,前身是安宁县城区联合诊所,2014年5月23日搬入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新城康云路8号的新院区。
新院区占地44.18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投资2.38亿元。按照国家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建设。医院建设床位400张,编制床位298张,实际开放床位350张。是一所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医院。
医院设置临床科室21个,现有职工432人。共有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专病3个。已通过验收的省级重点专科2个(骨伤科、中医妇科)、市级2个(中医妇科、肛肠科)、市级专病1个(糖尿病)。在建市级重点专科2个(老年病科、皮肤科)、中医专病2个(颈椎病、臁疮病);为8所大中专院校临床教学实习基地、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023年2月入选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带教基地。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章守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旺盛的学习兴趣和上进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五、薪酬待遇
1.根据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条件相符性,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五险一金”;职称申报、职称聘用、薪酬调整与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相同管理办法。
2.入职后符合编内岗位招聘要求的,可参加编内岗位报考;符合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者,申报成功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博士或正高职80万元、副高职50万元、硕士20万元。其他更多待遇详见《安宁市螳川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安通【2020】16号)。
六、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为医院官网:http://112.115.163.37:1001/zp.html#/
2.报名需上传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请一并上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单位出具的本年度内结束规培证明。
3.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起—2023年11月14日17:00止。
4.参加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5.完成报名后请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宁市中医医院”,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七、考试安排
另行通知
八、拟录用
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无实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有实作)=面试成绩×60%+实作成绩×40%;
笔试考生:无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作成绩×2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进行拟录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岗位按照1:3人数比例进行开考,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时,若该岗位为医院紧缺岗位,可正常开展,但普通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免笔试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80分,否则不予录用。
九、健康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3.“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请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十、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再次参加安宁市医共体招聘考试,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十二、本启事由安宁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咨询:
王老师**
岗位咨询:
赵老师**
安宁市中医医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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